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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宿舍区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 华南农办〔2002〕121号

发布者:华南农业大学发布时间:2012-05-14浏览次数:1903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和教工宿舍的校园计算机网络(简称校园网)使用行为,使校园网用户能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网,确保宿舍区网络的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

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宿舍区校园网联网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宿舍区联网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宿舍区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偿聘请学生任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宿舍区网络设备的维护及所管辖的宿舍区用户的网络维护,并收集和反映用户的使用意见。

二、入网规定

1.在本校学生宿舍居住的学生和在教工宿舍区居住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入网。

2.申请入网者必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离退休证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3.宿舍区网络端口只提供国内互联网服务。需要提供国际互联网或者邮件服务的用户,必须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网络账号。

4.用户办理网络端口迁移需按规定缴交端口迁移费。因学校原因造成学生用户须在学生宿舍区内且在网络资源覆盖的范围内迁移网络的,用户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迁移手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免费给予迁移。

三、网络使用规定

1.所有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及线路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技术人员和宿舍网络管理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打开、维修和破坏。如违反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网络设备损坏的,要处以该设备价值2倍的赔偿。

2.宿舍区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按学校规定开户的用户使用,没有办理开户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3.宿舍内网络线路只可接入本宿舍内计算机使用,不能以任何方式供本宿舍以外使用。

4.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教学、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不得向其他商业用户提供商务服务。

5.任何人不得更改线路位置,否则作中断线路处理。

6.宿舍内所有接入网络的计算机均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的宿舍网络管理员登记备案。计算机若不登记接入网络的,一经发现,所接入的线路作中断处理。

7.每个用户只限使用一个静态IP地址(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对乱用乱设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将处以断网一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用户离校时,需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离校手续,结清网络费用,注销端口。

9.用户无故欠费2个月的,作中断线路处理。

10.用户需同时遵守学校有关校园网管理的其他规定。

11.因违反上述规定被中断线路,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用户负责。

四、宿舍区校园网的收费按《华南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接入校园网收费及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大(办)字〔2000〕第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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