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各单位安装及使用校园网端口的规定
华南农办〔2005〕16号
一、公费网络端口的配置安装原则
1、各部处(含教辅、开发、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配置一个端口;各科室可另安装一个机动端口,具体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定后安装。
2、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含副科)干部、政治辅导员、教务员每人配置一个端口;学院办公室可安装一个机动端口;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安装,具体由各学院提出申请,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定后安装。
3、教学型实验室所需端口由各学院提出申请,报设备资产管理处审定后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安装手续。
4、各单位因其他工作需要安装端口的,需向学校另行申请。
二、网络端口安装、使用经费的支付标准和办法
1、网络端口安装费为每端口1000元,凡符合公费网络端口配置安装原则经审批后配置安装的端口,其安装费均由学校支付;不符合学校公费安装原则的端口,其安装费自行解决。
2、端口使用费每年每端口112元(其中网络使用费100元,IP资源占用费12元),如需开通国际网站的每年需另加付120元(包每月600兆国际流量)。
3、端口使用费及国际流量费的支付办法:
(1)各学院办公室、各部处从其办公费中支付;
(2)教师从学校下达的教学业务费或科研费中支付;
(3)实验室可在各学院和各有关使用单位的实验费中支付。
三、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和外单位端口的有关费用仍按《华南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02〕118号)执行。
四、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凡学校之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